八岁的玛米·塔普(Mamie Tape)因华裔身份被全白人学校春谷小学(Spring Valley Primary School)拒之门外,她的父母约瑟夫·塔普(Joseph Tape)和玛丽·塔普(Mary Tape)为她争取入学权利。尽管最终未能促成种族融合,但他们的里程碑式案件——塔普诉赫尔利案(Tape v. Hurley)——于1885年3月3日由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确认了下级法院的判决:拒绝华裔儿童进入公立学校就读违反了州法律和美国宪法。这对于华裔儿童及其在加州接受公立教育的权利而言,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民权胜利。
上面这张摄于诉讼期间的照片展现了塔普一家高度的文化适应程度。从他们的西式着装、休闲活动、居住选择以及融入程度来看,塔普一家堪称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华裔,而当时,成为这种社会群体还是一种全新的现象。
约瑟夫·塔普和玛丽·塔普夫妇幼年时来到美国,并未随同父母一起,他们生活在欧洲裔美国人社区。约瑟夫·塔普12岁时,名字是朱迪普,于1864年从台山来到旧金山。为了谋生,他先是在奶牛场主马修·斯特林家做佣人,后来又成了他的送奶车司机。到了19世纪70年代末,他成功地独立创业,成为了一名货车司机,经营着旧金山第一家华人货车运输公司。起初,他为华人批发商运送进口货物,后来业务拓展到为太平洋邮轮公司和南太平洋铁路日益增多的华人乘客运送行李。
玛丽很可能在1868年,也就是她11岁的时候,被带到旧金山,成为妓院里的“妹仔”。她是这座城市最早获救的中国“奴隶女孩”之一,被安置在妇女保护救济协会的照料之下。在与她同名的助理女舍监玛丽·麦格拉德里(Mary McGladery)的教导下,玛丽被培养成“一位举止优雅、西化的女孩,却有着中国人的长相”。麦格拉德里教小玛丽读书、画画和弹钢琴。1875年,她遇到了朱迪普(Jeu Dip),两人交往六个月后结婚。朱迪普为了与玛丽的名字相配,取了德国名字塔普(Tape)和约瑟夫(Joseph)。他们的长女玛米(Mamie)出生于1876年,随后是1878年的弗兰克(Frank)和1880年的艾米丽(Emily)。
在生活方式上,塔普一家过着和美国中产阶级家庭一样的生活。玛丽喜欢画画,约瑟夫以狩猎为乐,孩子们都演奏古典乐器。女孩们还学习刺绣和动物标本制作,用来保存父亲的鸟类标本,这些标本与莎士比亚的书籍一起陈列。由于玛丽童年时期的创伤以及她对唐人街男性主导的氛围感到不自在,一家人住在牛谷(当时称为黑点)的一栋小房子里,那里人烟稀少,华人也寥寥无几。尽管他们意识到存在反华情绪,但或许他们希望通过文化上的融入,能在自己的社区获得一定程度的接纳和保护。因此,在一个秋日,玛丽带着玛米去附近的学校报名。
在约瑟夫提起诉讼之前,尽管华人缴纳税款用于公立学校的建设,但他们接受公立教育的机会却时断时续。从1859年到1871年,旧金山教育委员会勉强拨款聘请一位教师在唐人街开设一个华人班级。然而,在此期间,委员会经常以入学率低或资金不足为由关闭这所“华人学校”,但几周或几个月后,在社区的压力下又重新开放。1871年,委员会彻底停止了对唐人街学校的资助。尽管加州在1880年通过了普及教育的法律,但委员会仍然拒绝华人进入公立学校就读。
判决后,教育委员会被迫接收华裔儿童,并迅速推动加州州议会通过一项法案,为“蒙古裔或华裔”儿童设立独立的学校。在唐人街边缘一所新宣布的华裔小学开学前,坚持维护自身权利和平等的塔普一家将玛米送回了春谷小学。然而,玛米再次被拒之门外,理由是她没有有效的疫苗接种证明,而且班级人数超过60人,已经超员。玛丽对此感到愤怒,她给《每日阿尔塔报》写了一封长信,痛斥那些仅仅因为玛米是华裔就“迫害”八岁的她的成年人,并指出“她比你们这些阻止她接受教育的人更像美国人”,她还发誓玛米“永远不会去你们建的任何一所华人学校!”然而,别无选择之下,玛米和弗兰克成为了这所由政府资助但实行种族隔离的新建华人小学的第一批学生。

约1890年,华人小学学生合影。照片中,坐在第二排中间的玛米是唯一的女生。弗兰克在她右边。照片由以赛亚·塔伯拍摄,班克罗夫特图书馆藏。转载自倪美娥著《幸运儿》(纽约:霍顿·米夫林·哈考特出版社,2010年),美国华人博物馆(MOCA)图书馆藏。